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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告上法庭。5月20日,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,判决侵权的4名被告向原告曹某某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及连带赔偿其抚慰金5000元。
经审理查明,原告曹某某在市区开办一私人医疗诊所,与第一被告严某某于去年1月认识并开始交往。去年7月,曹某某因感情不和与第三任妻子协议离婚。此后,严某某以各种理由要求与曹某某结婚遭拒,便写了一份有关曹某某婚姻家庭隐私的材料,于去年12月30日找到第二、三被告陈某某和欧阳某某共同经营的网吧,通过网管将材料发布在第四被告
情感天地婚姻家庭”栏目中。帖子称,曹某某已娶妻三任,第一任妻子系服农药,而第二、三任妻子均因曹某某有外遇而与其离婚。该帖发布后,曹某某周边的亲朋好友、邻居及就诊患者很快知道此事并互相,由此导致曹某某经营的诊所业务量萎缩,就诊人员减少,经营受到较大影响。为此,曹某某要求被告立刻删除帖子。然而,直至今年3月22日,第四被告才将帖子删除,但该帖访问量已逾600人次。法庭上,原告曹某某诉称,帖子发布由4名被告共同行为所致,使其遭受他人,业务萎缩,在和物质上均遭受重大打击,共同了其名誉权,要求法院判令4名被告停止侵权,公开道歉,恢复其名誉,赔偿抚慰金3万元。4名被告均未出庭,但第四被告向法庭提供书面答辩状辩称,第四被告是依法开办的技术性公司,管理规范;其已经删帖,履行了监管义务,不存在,故其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。
天涯社区的运营商,疏于监管,致使含有、原告的信息在其网站披露,且在原告几次要求下未予立即删除,导致该信息被大量网民阅览、转载,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工作、生活,使其社会评价降低,遭受经济损失和损害,第四被告对此应承担侵权责任。但原告主张的抚慰金数额过高,应以5000元为宜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记者黄锦军 通讯员何智勇)
(本文来源:江西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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